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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技术服务劳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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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

技术服务劳务采购项目

 

 

 

 

 

 

 

 

 

 

 

 

 

 

 

 

 

 

比选人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


  

本比选文件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比选人有关办法为依据,由比选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的。

 

 

 

执行中如对本文件进行任何修改都须经比选人书面同意。

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比选人。

本比选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第一卷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技术服务劳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技术服务劳务采购项目已由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2.比选内容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渝蓉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二阶段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进行清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投资人确定、项目立项、报规报建、招投标、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征拆文件、项目管理文件、质检资料、结算、竣工验收文件、科研项目文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资料清理,逐一列出问题清单。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进入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以比选人核查的结果为准)。

  3)信誉要求: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

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20191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由比选申请人承诺)。

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比选人核查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

3.2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  923 日至2022 926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2316办公室持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不需提供)、经办人在该公司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上述资料影印件一套,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调查及比选预备会议

现场调查:无。

比选预备会议时间: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6.2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2  9    27    09: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 9  27    10:00   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包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送达到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2316办公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6.3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scglgc.com/)上发布。

8.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比选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结果在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scglgc.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2

人:谌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25570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29 23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项号

内容

说明要求

1

比选人

比选人: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2号

人:谌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25870

2

比选项目名称

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技术服务劳务采购项目

3

服务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6

比选范围

同比选公告

7

工期

满足本项目进度要求,若被确定中标人,次日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8

服务要求

服务质量,态度等达到“满意”

9

安全目标

比选申请人承担合同期间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管理责任。

10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见本须知附录1

2.信誉要求:见本须知附录2

上述要求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报价

不接受

12

分包

不允许,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13

构成比选文件的

其他材料

比选文件通知书(如果有)

14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时间: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形式:以书面形式要求澄清比选文件,且无需提供比选申请人信息

15

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2天前,比选人将以通知书形式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通知书的发布见比选公告

16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

时间:比选申请人比选人指定网站上自行查阅

形式: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

17

比选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同本须知第15

18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

同本须知第16

19

比选文件密封

的形式

单信封

20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报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金按国家规定计税方法计算

21

报价方式

总价

22

是否接受调价函

23

最高限价

有,最高限价: 480000

比选申请人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作否决报价处理。

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结算服务费为比选申请人填报的总价,该费用包括完成比选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人员费、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并接受比选人在勘察工作

接上页

接上页

中可能发生的调整工作量完成劳务工作。除此外比选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5

比选申请有效期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26

比选申请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2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28

比选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比选申请人若在比选申请文件中(资质、信誉等信息)提供了虚假资料,除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外,比选人还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单位。

29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

不允许

30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款补充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上所有要求签署的地方亲自签署,并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章代替。

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法定名称),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单位章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对应内容在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有)、授权委托书(如有)具体要求见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31

比选申请文件的数量、递交

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不需提供)、经办人在该公司近三个月的社保缴

纳证明,递交密封包装的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数量为12副,副本由正本复印而成,若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采用左侧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正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密封带内。

32

装订的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粘贴或装订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同时比选申请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逐页标

注连续编码,否则,比选人将对比选申请文件页数的丢失、散落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比选申请文件的包封

比选申请文件封套(正本、副本):

比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比选申请人名称:                  

34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是,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现场退还文件。

35

比选申请文件

拒收

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应当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2)未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3项要求包封。

36

比选申请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37

比选申请文件开标程序

1)由比选申请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的情况;

2)开标顺序:随机,当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不含3个)将不予开标,当场原封退还比选申请人。

38

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构成:3

39

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0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

13

4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42

中选通知和中选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发放中选通知书和中选结果通知书,不再另行发布中选结果公告。

43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44

签订合同

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比选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按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安全、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上述文件的内容一致。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中选人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单位,比选人可以重新比选

45

 签订合同事项

合同文件的制作及费用由中选人负责。合同文件的份数根据需要由比选人与中选人协商确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比选申请文件和中选通知书将约束双方。

46

异议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开标、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比选人提出。

47

比选申请人的通讯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送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向比选人登记有关比选申请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自行从比选人指定网站查阅和下载比选文件、通知书(如果有),不能下载的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比选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后,不再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报价预备会。

2)比选申请人在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向比选人登记比选申请人

信息及有效的联系方式,至评标结果公示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否则比选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8

放弃比选申请的处理

1)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取消其参与比选的资格;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将被取消其比选申请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单位;

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选人放弃合同,比选人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单位,同时中选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9

投诉

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接受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进入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以比选人核查的结果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

3)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20191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由比选申请人承诺)。

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比选人核查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终按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3)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比选申请文件须提交授权委托,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比选申请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是否在比选人供应商名录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2)比选申请人的信誉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报价函上载明的内容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3)报价函上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4)比选申请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报价函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

详细评审标准

经评审的报价(评标价)报价函中填写的大写金额的报价。


二、评审办法(正文)

1.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

2.1.2资格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

2.1.3响应性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报价。

3.2详细评审

3.2.1评审委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报价。

3.3比选申请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审委员会应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比选申请人与比选申请人之间、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报价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比选申请人存在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报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报价

a.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

c.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报价或中选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e.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报价

a.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比选申请事宜

c.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f.评审委员会认为可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报价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报价

a.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

b.比选人直接或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比选人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抬高报价

d.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e.比选人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

f.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g.评审委员会认为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报价的其他情形

4)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报价;

b.使用伪造、编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3.4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比选申请人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比选申请

3.4.2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审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比选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4凡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或给比选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3.5不得否决报价的情形

比选申请文件存在《评审办法前附表》之外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审委员会不得否决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可要求比选申请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3.6 评审结果

3.6.1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报价相同,按注册资本”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注册资本”仍相同,名次由评审组抽签决定,评审组按上述排列顺序向比选人推荐中选候选人。

3.6.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向比选人提书面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比选人和中选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可自行拟定合同)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技术服务劳务采购项目(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技术服务劳务采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解释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比选文件;

(3)中选通知书;

(4)报价函;

(5)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当事人针对各类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为准。

一、项目名称

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技术服务劳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委托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三、质量要求

                                                                

、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

                                                                

(二)支付方式:

                                                                

六、合法性保证

                                                                

七、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八、知识产权

                                                                

九、聘用禁止

                                                                

、纠纷解决

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在重大问题上产生争执,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密条款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的全过程,负有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生产状况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法定主管部门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各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方:  (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话:                                  

 

日期:                             日期:            

 

 

注:合同谈判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渝蓉高速公路竣工资料清理项目技术服务劳务采购项目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单位全称)     单位

二〇二二年九月


  

 

一、报价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比选申请人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

 


一、报价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一、经过慎重考虑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  比选文件(含补遗书我方愿意

(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我方愿意按比选文件约定以及本比选申请文件的内容承担上述工作,对相关内容无任何异议。工期:满足本项目甲方要求,若被确定中标人,次日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二、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不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三、我方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对工作内转包;我供优,达比选作质量。

四、若你单位《比选申请文件中发现有《比选文件相违背或偏差事项你单位可以不接受我方的报价。

五、我方理解并严格遵守你单位的要求在开标之后中选通知下达之前不受理任何放弃报价的申请。

六、我方同意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60天内严格遵守《比选申请文件的各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比选申请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选

七、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比选申请文件连同比选人的中选结果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若收到中选结果通知书将在30天内签署合同。

八、我方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报价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报价费用。

比选申请人:称)       章)

法定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字)

比选申请人地

邮政

 

日  期:          日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比选申请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彩色或黑白)。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彩色或黑白)。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比选人将认为其授权无效。

3.授权委托书后须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彩色或黑白),并保证清晰有效。

4.如果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彩色或黑白)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 如果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资

(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基本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必须附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影印(彩色或黑白)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二)比选申请人信誉情况表

项目

比选申请人情况说明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查询网页信息截图影印件(彩色或黑白)

见附件1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查询网页信息截图影印件(彩色或黑白)

见附件1

3.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见附件2

……


 

注: 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第1、第2条相关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影印件(彩色或黑白)。

2.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第3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附件1   比选申请人信誉情况

在此附上:

1.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影印件(彩色或黑白)

2.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影印件(彩色或黑白)。

 

 

 

 

 

 

 

 


附件2  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

 

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比选人全称:

 

我公司              (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若在中选合同签订之前发现我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取消我单位中选候选人或中选人资格。

特此承诺。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四、比选申请人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如有)